一个城市的发展状况需要依靠许多的数据进行对比,而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数据——人均可支配收入,更是关系到各省市民生的居民生活水平,反映了当地的生活状态。据悉有关2019年31省份上半年收入排行已经全部出炉,湖北居于第13位,详情如下:
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居民储蓄
人均可支配收入一般是指居民们正常消费用于生活进行自由支配的收入,包括现金收入和实物收入,用以衡量各省市居民的日常生活水平的高低,从而反映城市发展的状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出的数据数据调研显示,目前在全国31个省份中2019年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294元,相较于2018年同期增长了8.8%,扣除由于市场价格变动而造成的影响,实际较2018年同比增长6.5%。排名靠前的仍旧是伤害与北京两大省市,居民收入已经突破3万元,分别位于第一和第二的位置,另有9大省份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国平均水平之上。
目前在公布的国家统计排行中,湖北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719元,位居全国第13名,而排名前九,突破国家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的省市分别为:上海、北京、浙江、天津、江苏、广东、福建、辽宁、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