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成长是不能离开父母的爱与呵护的,身为父母对孩子也不仅仅只有生育更有养育的责任和义务。随着新一代年轻人的生育逐渐拉开序幕,许多年轻的父母将孩子剩下后便交予家人抚养,导致了许多的空巢孤儿,对于此类现象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都不可原谅,而为了改正这一问题,许多相关部门联合提出意见,生而不养将被惩戒。
由十二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对于父母无能力的全国50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该加强其对生活的各项保障措施,为儿童的心理和生理提供良好的抚慰,帮助孩子培养健全健康的人格和思想。
事实孤儿是父母双方没有能力给孩子提供养育的条件,但还有些空巢孤儿是父母双方均有能力却没有尽到养育孩子的责任和义务,所以为了保障这些孩子们在心理和生理上的双重建设,还孩子们一个健康有爱的童年,现已规定,对于生而不养的父母将被给予失信联合惩戒。
1、恶意、故意弃养孩子的父母,这类父母是在有条件抚养孩子的情况下,不履行抚养和监护的责任;
2、长期不与家庭和孩子联系的父母(现实常见案例);
3、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保障的资金、物资和服务的父母及其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