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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30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作者:whycl 时间:2022-07-04 14:58:13

近日,青山区公布了《关于“三旧”改造30街坊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对征收范围、补偿方式等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具体情况一起来了解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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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征收补偿方案

一、项目名称

青山区“三旧”改造30街坊房屋征收项目

二、征收范围

位于青山区冶金街,东临工业二路,南临鄂州街,西临工业一路,北临冶金大道。

三、调查概况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79019.7平方米(最终以实测为准),征收总户数约901户、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121078.67平方米(具体数据均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征收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征收公有住宅房屋,补偿方式由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

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价值向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支付货币补偿费。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费=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证载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合法住宅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历史遗留未经登记建筑打折后的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

房屋产权调换:

(1)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2)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给予建筑面积补助,补助标准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12%。

建筑面积补助费=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证载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合法住宅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历史遗留未经登记建筑打折后的建筑面积)×12%×产权调换房结算单价(如产权调换房单价低于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计算)。

(3)产权调换方式及选房原则: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公有住宅房屋,依据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按照“一证一套”(产权共有的视为“一证”)选取产权调换房屋,本着先签约、先搬迁、先选房的原则确定选房顺序。

(4)产权调换房源:

南干渠项目(名称暂定):位于青山区23街坊、31街坊,产权调换房套数:623套,户型:二室二厅、三室二厅,建筑面积:55平方米至130平方米(最终以房屋管理部门实测为准),交房期预计为36个月,交房标准为毛坯房。

该项目允许被征收人产权调换房屋在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证载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合法住宅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历史遗留未经登记建筑打折后的建筑面积)以上扩大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内(含建筑面积补助),实际选房面积按照房屋设计情况就近靠档。因建筑结构不可分等原因,选房的最终面积实际交付的房屋为准。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证载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合法住宅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历史遗留未经登记建筑打折后的建筑面积)部分,产权调换房结算单价为15800元/平方米;扩大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内的(含建筑面积补助),产权调换房结算单价为15800元/平方米;20平方米(不含)至30平方米,产权调换房结算单价为18800元/平方米。

个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南干渠项目产权调换房的,给予产权调换房补助,补助标准为1500元/平方米。

产权调换房补助费=被征收房屋证载建筑面积×补助标准。

(5)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征收工作实际需要可提供的其他房源。

货币补充性房源:

(1)金科城位于洪山区大洲村(K2地块)。房源套数:35套,户型:三室二厅、四室二厅,建筑面积为112平方米至142平方米(最终以房屋管理部门实测为准),现房,交房标准为毛坯房,结算均价为17900元/平方米。

(2)城投·秀水青城位于青山区和平大道与建设十一路交汇处。房源套数:30套,户型:二室二厅,建筑面积约为106.40平方米(最终以房屋管理部门实测为准),现房,交房标准为毛坯房,结算均价为12800元/平方米。

(3)杨春湖畔二期位于洪山区杨春湖公园以北,友谊大道以南。房源套数:30套,户型:二室二厅、三室二厅,建筑面积为78平方米至121平方米(最终以房屋管理部门实测为准),交房时间预期约为2022年12月31日,交房标准为全装修房,杨春湖畔二期房源结算均价为16000元/平方米(单价组成:毛坯房单价为13500元/平方米、全装修单价为2500元/平方米)。

个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以上补充性房源的,按照货币方式补偿,给予3个月临时安置补偿费。

征地相关公告

拟武土征补洪D公告【2020】004-2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收土地范围: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市马鞍山苗圃(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项目为东湖绿道二期选址范围内漏报地块,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0.1340公顷,其中农用地0.1340公顷(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363万元/公顷,合计数额为48.6420万元。

拟武土征补洪D公告【2020】005-1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收土地范围: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渔光村(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该项目为东湖绿道二期增补用地项目,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0.3601公顷,其中农用地0.0076公顷(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3525公顷。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570万元/公顷,合计数额为205.2570万元。

拟武土征补洪D公告【2020】005-2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收土地范围:征收土地范围: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湖光村(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该项目为东湖绿道二期增补用地项目,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0.2149公顷,其中农用地0.1913公顷(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0236公顷。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432万元/公顷,合计数额为92.83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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