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深圳宾利”事件,可能很多小伙伴都不知道深圳这座城市是不让买卖车位的。那深圳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规定呢?在我们看来,买房顺带买一个车位是很正常的事情,为何深圳却不让这样做?
深圳禁止买卖车位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
1993年,深圳开始第二轮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成立不到三年的深规院接下了任务。
因为特区刚刚成立时,全市仅有4000辆机动车,因此对停车场规划建设缺乏认识。1996年以前的标准是:10户一个车位。
比如,当年罗湖区有个小区没有规划停车场,2000多户居民的400多辆车天天趴在大马路上。
后来即便不断提高车位配比,仍然跟不上大家买车的速度。到新世纪初,深圳车位比调整为两户一车位,但实际全市已经有了50万辆车,却只建设了15万个停车位,而且机动车增速远高于车位增速。
曾有媒体曾发出疑问:十年后,我们把车往哪停?
深圳市政府也想了一些办法,比如1995年从香港引入了停车计时收费的咪表,停车费政府和管理企业三七分成,很快在深圳大街小巷建成了4000多个咪表车位。但市民们认为政府出资修建的道路,所有权应该归纳税人。
2007年,深圳停止咪表收费。同年,《物权法》颁布后,全国各城市相继出台地方规定,明确开发商享有开发项目附设停车位所有权,可依法进入市场进行交易。
但深圳的情况依然是停车位没有房产证,大家“公益性”使用。
那年,深圳市国土部门发布《深圳市区分所有建筑物停车位出让转让办法(代拟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在一定条件下,小区停车位可以买卖。
在一片反对声中,草案胎死腹中。
2014年,深圳市又后退一步,公布了《深圳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建设及处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设置配建和增设车位两类,配建车位归业主所有禁止买卖,增设车位归开发商,可有条件租售。
这份意见稿,至今也仍是意见稿。
像这类没有正式生效的文件,深圳还有很多,比如2019年公布的车位管理和分配办法征求意见稿,又表示车位可以租赁、受赠、购买。
30年时间,情况似乎从没改变过。
到2020年底,深圳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超过350万量,但车位只有240多万个,缺口超过一百万。产权不明晰背后,一方面是开发商故意低配、少配停车位,另一方面是停车位更加紧缺,不少开发商还会通过各种形式包装销售地下停车位。
比如宝能公馆项目,子姨看到环评报告中,项目应提供2127个停车位,但实际只对业主开放了1191个。夫人也能通过买公寓,获赠停车位几十年的使用权。
深圳的朋友说,车位归所有人就等于没有人管,现在深圳很多小区都在为车位吵架,和这个问题目前算是无解。(章子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