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积金贷款买房问题解
关于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有很多人都搞不清楚这里面到底是什么意思,所以小编特地整理了关于公积金贷款买房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能帮到大家。
Q1:现在我用公积金买房最低首付可以享受2.5成吗?
A: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文,宣布将非限购城市(武汉为非限购城市)的房贷首付比例从30%调低到25%。
根据武汉规定,所谓普通住房,是指小区容积率1.0以上、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房产。因此满足以上条件才可以首付25%。
Q2:现在公积金贷款是不是不需要开单身证明了?
A:为配合民政部门不再出具职工单身证明的相关规定,自2015年9月21日起,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受托银行在受理职工提取、贷款业务申请时,不再要求职工出具单身证明,但职工应如实说明婚姻状况。
单身职工应填写未婚声明,以对个人婚姻状况负责,并授权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查验。
Q3:公积金办理了委托划扣,但是为什么有时候不是当天划扣的,算不算我逾期啊?
A:委托扣划还贷的具体执行时间为约定委托扣划执行日(遇节假日顺延)且在所有前台业务开始之前,即当天处理的第一笔交易。
温馨提示,在委托扣划执行日当天缴存记账的公积金不能参与当日的委托扣划哦!
Q4:贷款合同签了还没放款,现在公积金又调息了,我想知道公积金执行的贷款利率是以放款时的利率为准还是以贷款合同签定时的利率为准?
A:亲的利率是按您贷款发放时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准计息的。
Q5:请问一下是否可以把公积金贷款年限从20年改成10年?我是需要去公积金中心办理还是去贷款银行去办理?
A:可以通过提前还款的方式选择缩短还款期限,如果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则需要去您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按年扣划还贷。
如果使用现金还款,则需要去公积金贷款银行办理柜台还款。具体缩短的贷款期限是根据还款金额而定的。
Q6:请问公积金按年划扣时,如果我的公积金余额是4万5千元,我可以按年划扣时,扣4万,余额留5千吗?
A:不可以,公积金按年扣划还贷是将您公积金缴存账户上余额超出一百元的部分一次性扣划还贷。
Q7:公积金和商贷组合贷款是否可以转为纯公积金贷款?
A:个人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是针对纯商贷,个人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Q8:我的公积金贷款有逾期,想了解下委托扣划还贷是怎么扣划?如果连续逾期还款顺序是怎样?
A:委托扣划还贷的还款顺序依次为:罚息、逾期利息、逾期本金、本期利息、本期本金、提前还款。如果您连续逾期,逾期本息按期次顺序归还。
Q9:我公积金余额有大概6万块钱,我现在要买房子,准备办理纯公积金贷款,能把这笔钱用于首付么?假如不能,那我这6万块怎么用呢?
A:公积金不能用于购房首付,但亲可以在公积金贷款后,使用亲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还贷款。
Q10:如何开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A: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到公积金缴存中心柜台申请开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经办人必须与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信息一致。
开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要求单位已经在中心办理了开户登记,并已经正常汇缴一月以上,且单位帐户状态为正常。
除了以上十个问题,你还有什么问题呢?
- 公积金查询
许多刚入职的朋友对公积金的作用不大了解,对它的查询方式也不是很清楚,其实武汉攻击经查询非常便利,网络,电话,短息都可以。
网上查询
官方查询网址:https://whgjj.hkbchina.com/portal/pc/login.html
友情提示:
1、职工查询个人公积金余额和明细前必须进行注册。
2、如果您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点击“用户注册”按钮重新注册。
3、注册完毕后返回查询登陆界面,输入用户名和查询密码登录。
4、注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打电话12329。
电话查询
武汉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 027-12329。
查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15-12:00;下午2:15-5:30)
查询项目: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查询政策法规、业务办理流程、该中心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及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相关信息。
武汉公积金相关问题怎么投诉?投诉电话多少?
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网址、电话)
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网点地址/电话(全部)
服务网点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京汉大道1248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昌分理处
地址:珞喻东路201号附近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阳分理处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26号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口分理处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地址:洪山路66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8:15-12:00 14:15-17:30
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网点地址/电话(全部)
短信查询
号码一:12329
服务内容:
公共信息服务包括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业务通告等,个性化服务包括账户变动通知、业务办理进度及结果告知等。
收费标准:免费
12329短信是面向社会公众的非紧急类公益服务短信,专门用于住房公积金工作和服务,不向社会公众收取信息费用。
号码二:10690329212329
使用提醒:输入本人公积金联名卡卡号或客户号加个人公积金查询密码(格式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卡号或者个人客户号,公积金查询密码)发送到“10690329212329”
联名卡查询
查询地点: 武汉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地址及电话详情)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 8:30-17:30 周六到周日 9:00-16:30
查询项目: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转账、还贷代扣
- 公积金提取
有的时候家里有一些变故,或者退休之前没有用到住房公积金,退休后可以提取出来。那么如何提取出住房公积金呢?有哪些条件?需要哪些材料,流程?
提取条件
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5、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6、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7、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8、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材料
住房类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办理本项提取手续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售房单位名称、行号及收款账号;
(5)首期付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购房相关要件(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持已在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改房的需持市房改办的“售房批复”及购房协议,购省直房改房的需持资金审批表及购房协议;购集资建房的需持市房产局集资建房批复或省主管部门的集资建房批复及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已全额付清购房款的办理提取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全额购房发票或正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非住房类
1、职工因离休、退休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本人身份证上注明的年龄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并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2、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外地在汉从业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流程
1、职工根据所需提取用途准备对应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管理中心审核职工提取资格;
3、支取公积金。
提取额度
1、销户:符合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提取全部余额。
2、购买首套住房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允许每3年提取1次(不含百元以下金额):
(1)首套房未付清房款的,转账办理1次提取;如转账提取金额未超过购房总额70%的,提取满3年后,可再次办理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的70%;
(2)首套房未贷款的,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的70%;
(3)购买二手房的,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完税契税发票上计税房价金额的70%;
(4)买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且贷款未还清的,每3年办理转账冲贷1次,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前3年(36期)应偿还的月还款额之和。
3、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租用扣除家庭工资收入20%后的差额,且单身职工每月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600元、夫妻双方每月最高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800元。
4、租赁廉租住房的,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承租期内的租赁费用。
5、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含百元以下金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额。
6、缴存职工、配偶及子女患重大疾病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总额(扣除单位报销或医保支付部分)。
7、因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在事故、灾难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承担的损失总额(扣除各项保险赔付部分)。
提取时间
对于第一次提取的用户来讲,其到账的时间按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中明确的提取时间后的三个工作日内。
以后每次提取的到账时间则为提取周期计算出来的约定提取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
- 公积金贷款
现在年轻人买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是首要方案,那么具体怎么实行呢?需要哪些材料,具体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小编来告诉大家
贷款条件
在武汉住房公积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贷款流程
一手房
第一步 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
第二步 提交申请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 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 签订合同
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第五步 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第六步 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手房
第一步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受托银行对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卖方夫妻双方进行面谈做好谈话笔录之后,对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
第二步提交申请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产的书面文件,保证所售房产权明晰、交易合法;
5、《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需在银行面签);
6、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
7、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步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签订合同
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第五步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办理房屋“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第六步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由受托银行或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第七步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受托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方的存款账户内。
注:为缩短贷款发放时限,借款人也可以选择委托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在交易过户后,凭两证及阶段性担保函先行向借款申请人发放贷款,再由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等后期手续。
商贷转公贷
第一步 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原商贷银行:
第二步 提交申请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原商贷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6、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步 贷款受理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 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在银行指引下与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第五步 预存资金
借款申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六步 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发放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七步 办理抵押
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手续(此程序由担保公司办理)。
贷款材料
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产的书面文件,保证所售房产权明晰、交易合法;
5、《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需在银行面签);
6、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
7、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商贷转公贷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原商贷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6、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额度与利率
新政策: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下调至50万元,同时将还款能力系数由45%回调到35%。
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贷款比例
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
贷款期限
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在满足前述规定的情形下不得超过商贷剩余年限,同时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规定年限(男职工不超过65岁,女职工不超过60岁)。
附加说明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2、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贷款利率
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1-5年,年利率为2.75
%,贷款期限6-30年,年利率为3.25%;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贷款期限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其利率当年内不作调整,具体调整时间为下年度的元月1日。
还款
正常还款:
1、借款人按担保借款合同约定,在合同扣款日前存入足额还款本息金额,由委贷银行按月扣收。
2、扣款日若遇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扣收。
提前还款:
1、贷款期间借款人需提前归还贷款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担保借款合同向委贷银行提出申请,经委贷银行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2、借款人在办理手续当日,应在约定扣款账户内存入提前还款扣款金额。
3、贷款逾期及担保借款合同约定扣款日和月末不能办理提前还款。
- 公积金缴存
公积金能帮助我们贷款买房,那么如何缴纳公积金,哪里缴纳,缴纳比例多少问题。小编来告大家吧!
缴存地点
银行网点:汉口银行、农村商业、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以及其他银行
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均为8%,有条件的单位,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12%,原则上不超过12%,铁路单位缴存比例按照铁道部批准系数办理,职工和单位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致。
缴存基数
中心城区不低于1550元,新城区不低于1320元。
缴存额度
最低额度:中心城区最低为248元,新城区最低211元
最高额度:城镇最高缴纳1818.7元(个人缴纳)
备注:如果职工月公积金账户缴存额高于3637.4元,就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缴存证明
怎么开
所需材料:身份证
申办流程:(公积金缴存证明样本参考:http://wh.bendibao.com/live/2014618/58310.shtm)
相关证明资料至中心办理网点柜面办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结。
收费情况:无。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情况特殊的三个工作日内告知办理结果。
办理地点: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京汉大道1248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地址:洪山路66号
- 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南
现在房价太高,在外地上班并缴纳公积金的武汉人想要在武汉买房,需要哪些条件,哪些材料,半流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小编来告诉解答!
贷款条件
贷款对象
户籍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在湖北省省内其他城市以及长沙、合肥、南昌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贷款条件
1、借款人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是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4、借款人及借款相关人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地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5、已购住房套数认定符合我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认定标准。
6、符合我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执行的其他条件。
贷款材料
个人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缴存地中心出具的《湖北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和最近6个月缴存明细(签章)。
2、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配偶及借款相关人的收入证明(签章)。
3、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审验原件,收复印件。
4、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需签署单身声明)。
5、还款存折(卡),审验原件,收复印件。
购房资料
1、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产的书面文件,保证所售房产权明晰、交易合法;
3、《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需在银行面签);
4、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
5、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贷款额度期限
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贷款比例
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
贷款期限
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在满足前述规定的情形下不得超过商贷剩余年限,同时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规定年限(男职工不超过65岁,女职工不超过60岁)。
附加说明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2、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贷款利率
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1-5年,年利率为2.75
%,贷款期限6-30年,年利率为3.25%;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贷款期限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其利率当年内不作调整,具体调整时间为下年度的元月1日。
贷款流程
1、个人申请
借款人持个人资料、购房资料等向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2、中心审核
分中心、管理部对借款人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向缴存地中心核实缴存证明真伪,符合贷款条件后在系统里录入借款人相关信息并进行贷款审核。
3、贷款发放
按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流程办理。
贷款地点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受托银行各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