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是一座极具活力的新型城市,政府鼓励大学生创业,含较多的创新性公司。在疫情中,小规模的纳税人难以支撑,因此国务院决定免征起三个月的增值税,下面我们来看相关政策通知。
3月3日下午,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财税政策优惠减免、全力保障抗击疫情的具体措施。其中,湖北小规模纳税人三个月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的增值税纳税人,占现有增值税的纳税人80%以,主要是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其增值税按照营业额×3%征收率计算。
从2月份起,湖北所有企业,包括大企业和中小微企业,都可以免除三项社保费最多达5个月。这项政策的出台,充分地体现了中央对湖北省的关心,也能够有效减轻湖北企业的负担,促进他们早日复工复产。
一是,自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
二是,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发放低息贷款,定向支持个体工商户。
四是切实落实将除高耗能行业外工商业电价进一步阶段性降低5%的政策。
五是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