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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武汉江汉区旧城改造 2019江汉区规划

作者:whxx 时间:2018-12-27 09:39:30

随着城市的老旧的社区都有拆迁的迹象,即时住了几十年但是城市的规划老旧社区已经跟不上了而且电路老化很容易出事,年纪大了高层居民上下很麻烦。那么2019武汉江汉区旧城改造的地方有哪些,江岸区规划要拆哪些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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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汉区旧城改造范围

一、香江路西南片旧城改建项目

香江路西南片项目位于江汉区解放大道北片区,北临香江西路,南临长江日报路,西临香江路,东临高家台。该项目土地面积约 13 亩,征收面积约 2.1 万方,总征收户数约 175 户。

二、常青地块旧城改建项目

江汉区常青路西侧,北临武汉中央商务区集团公司,南至规划道路中心线,西临武汉市勘测设计研究院宿舍,东至常青路。

三、高家台纳入2018年三旧改造计划

征地范围:具体改造时间以公示为准,地址位于中华城B地块。

四、牯牛洲南片房屋征收

五、磨子桥片棚户区改造

征收范围:据了解,改造范围内土地面积约为230 亩,区域内待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350000 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297500 平方米,配套公建面积 52500 平方米,总征收户数 7386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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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汉拆迁偿价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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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以给予住房困难补助。

补助标准为: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0%给予补助;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每增加1个平方米,补助标准降低0.5%。

二、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同等面积产权调换房屋价值高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对产权调换房屋与被征收房屋相

三、征收个人住宅房屋,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10%的标准给予奖励;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可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2%的标准给予奖励;征收非住宅房屋以及单位住宅房屋也可以对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的具体标准由区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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