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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洪山区土地征收公告

作者:whlhm 时间:2020-06-19 13:42:31

2020年武汉市洪山区多个村启动土地征收,包括山湖村、沿江村、园林村和大罗村等。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后将不可抢种、抢栽、抢建,否则不予以补偿。关于具体的征收信息,下面我们来看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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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洪山区这些村土地征收

花山镇山湖村

征收土地范围:洪山区花山镇山湖村(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项目背景,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0.0940公顷,其中农用地0.0940公顷(耕地0.0940公顷)。

花山镇沿江村

征收土地范围:洪山区花山镇沿江村(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项目背景,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2.4787公顷,其中农用地2.4787公顷(耕地2.4512公顷)。

左岭镇园林村

征收土地范围:洪山区左岭镇园林村(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项目背景,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5.4614公顷,其中农用地5.3000公顷(耕地4.6486公顷),建设用地0.1614公

左岭镇大罗村

征收土地范围:洪山区左岭镇大罗村(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项目背景,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1.5456公顷,其中农用地1.5346公顷(耕地1.4947公顷),建设用地0.0110公顷。

微信截图_20200514180505.png

二、公告发布后不得抢栽抢建

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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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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