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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需优先比例提升至60%

作者:whlhm 时间:2018-09-18 18:28:29

我们都知道,武汉的房子难买,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房价过高,一般人也只能靠贷款,对于那些需要买刚需房的压力更大,但是好消息是2018年武汉刚需优先比例提升至60%,是不是好消息呢。

具体实施方案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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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自6月1日起,武汉将把全市刚需优先选房的房源比例,由现在40%提高至60%,更大程度满足刚需群体的购房需求,化解“一房难求”局面。

武汉市预售备案均价低于(含)18000元每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建筑面积低于(含)120 平方米的准售房源,将按照不少于60%的比例(含60%)纳入优先选房范围。此前,这一比例为40%。

凡符合武汉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且自本次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意向购房家庭可优先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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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需优先操作程序:

(一)购房登记开发企业受理购房意向登记时应主动向意向购房人宣传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刚需人群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政策,并在登记销售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开发企业应合理控制房屋销售登记规模。

受理意向购房登记时间应截止到申报《预售房源销售方案》当日。

(二)资格申请。开发企业受理购房登记后,应及时与意向购房人共同通过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系统”申请家庭住房情况查询。市房产信息中心应于4个工作日内反馈查询结果。

开发企业应及时向意向购房人反馈查询结果,并确定优先选房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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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公示。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通过销售现场、网络等途径公示以下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48小时:

1.商品房销售方案;

2.优先选房人员名单;

3.公证摇号的方案与说明;

4.其他按规定应公示的内容。

(四)公证摇号。开发企业首次公开销售新建商品住房时,应对优先选购房源与优先选房顺序进行摇号,摇号结果应当场予以公示,并由公证机构作全程现场监督公证。

(五)优先选房。开发企业依据公示的结果有序组织意向购房人按摇号顺序选房。优先选房后,剩余房源由开发企业自主决定销售方式并纳入准售房源统一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六)信息锁定。开发企业公开销售后3日内,应及时通过“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系统”将购房人信息与选定房源关联,系统显示为“已锁定”状态。

并通过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scxx.fgj.wuhan.gov.cn)对外公示。开发企业应同时上传《购房人清册》及相关资料申请购房资格核查。各区房管部门负责购房资格核查。

对不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购房人应及时反馈给开发企业和购房人,无异议后解除选定房源“锁定”状态。

并重新纳入项目准售房源统一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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