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重症医保报销需要是在医疗慢性病(重症)疾病目录的疾病,符合要求的是可以申报报销的,目前是需要鉴定及审核,之后就可以按照正常比例报销了,下面了解下。
根据规定,符合门诊慢性病(重症)疾病鉴定的病种有31种。
申报门诊重症(慢性病)所需资料:
身份证原件、个人社会保障卡、近期出院记录复印件(盖医院章)。
鉴定与登记流程:
带上述资料到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发放门诊重症(慢性病)审批登记表,持填好的“门诊重症(慢性病)审批登记表”到指定医院进行鉴定。
鉴定合格后,带合格鉴定表、本人一寸彩色登记相片和身份证原件到黄陂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城乡居民医保重症(慢性)疾病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疗的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15万元(与普通门诊、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合并计算,大病保险还可最高报销30万元)。
因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较多,您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站查询,在主页中间找到“便民服务”子模块,然后点击“医疗健康”即可查询。参保人也可拨打医保中心电话咨询。
1、城镇职工:
门诊城镇职工用医保IC卡支付医疗费用。
重症慢性病:
报销部分 =(门诊总医疗费用—乙类自负—丙类)×70%(在职)
报销部分 =(门诊总医疗费用—乙类自负—丙类)×75%(退休)
住院:
报销部分 =(总医疗费用—乙类自负—丙类—门槛费)×83%(在职)
报销部分 =(总医疗费用—乙类自负—丙类—门槛费)×88%(退休)
乙类:特医自负,如MRI自付比例20%,CT20%,B超20%,药品5--10%。
丙类:自费 100%自付比例。
门槛费:第一次住院600元,第二次420元,第三次240元。
2、城镇居民医保:
报销部分 =(门诊总医疗费用—乙类自负—丙类)×35%
住院报销=(总医疗费用—乙类自负—丙类—300)×65%
生育纳入居民医保病种,实行定额报销,顺生报销400,剖腹产报销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