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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武汉医保补缴时间

作者:whcmx 时间:2020-04-28 16:32:23

我们知道医保中断了是比较麻烦的,这将影响到我们享受的待遇。现在因为疫情原因,很多人的医保社保都不能及时缴纳,但是大家也不用着急,因为根据规定,武汉医保可以延期3个月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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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汉医保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缴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执行减征政策,自2020年2月起参加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不包括生育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所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的时限是5个月。

疫情期间,推出了网上办、邮件办等不见面方式方便企业办理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缴费的人员,可以延期至疫情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补缴。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包括参加了武汉市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缓缴,缓缴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截止时间是2020年12月。

阶段性减征政策执行均不影响参保人的待遇。在执行延缴和缓缴过程中,参保人可以正常享受职工住院及门诊重症和慢病包括生育保险等待遇。

对暂停划拨职工个人账户及停办生育护理假津贴,在疫情结束之后补缴完成,再一次性补换个人账户部分以及生育护理假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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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社保中断可补缴

市民熊女士:本人1月份离职,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个人社保缴纳业务,现在能否补缴?

洪山区社保处:因疫情造成缴费延迟,可在3个月内完成补缴,相关社保待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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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暂停服务的公告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安排,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将于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18:00至5月6日(星期三)8:00开展系统迁移工作,期间暂停提供相关服务,暂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暂停服务期间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入院业务可在系统恢复服务后办理,联网结算业务可选择延期办理或自费出院后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业务。

请广大参保人员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合理安排跨省异地就医相关联网业务办理时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转载自荆楚网、武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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