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十堰市含有一部分非标准的机动车,需要上三年临时牌照须在5月30日前进行十堰交警大队办理,符合标准的电动车须在购买之日30天内前往办理。有需要办理的市民,建议提前拨打附近交警大队电话咨询,了解证件、上牌注意事项等,具体上牌地点一起来看。
1、十堰交警一大队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丹江路22号(职教集团旁)联系电话:0719-8267544
2、十堰交警二大队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朝阳路黄冈巷6号(原押运公司)
联系电话:0719-8218556
3、十堰交警三大队
地址: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路192号(四一厂对面)
联系电话:0719-8229947
4、十堰交警四大队
地址:十堰市张湾区方山路92号(四九路口)
联系电话:0719-8231547
5、十堰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东风大道36号(茅箭医院向十堰东方向200米)
联系电话:0719-8877771
6、丹江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丹江口市水都大道考训中心院内
联系电话:0719-5229173
7、竹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竹溪县城关镇鄂陕大道1497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竹溪支公司一楼)
联系电话:0719-2722217
8、武当山经济旅游特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武当山特区太和中路29号
联系电话:0719-5662663
9、郧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郧西县城关镇环城西路59号
联系电话:0719-6227063
10、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郧阳区经济开发区汉江大道71号
联系电话:0719-7231380
11、竹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竹山县潘口乡通济沟工业园
联系电话:0719-4818666
12、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房县城关镇房陵西大道137号
联系电话:0719-3224539
温馨提示:
对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且尚未登记上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延长其注册登记上牌时间,具体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30日止。
(一)符合标准电动车
1、上牌时间
自车辆购买之日起30日内
2、上牌证件
车辆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持《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向居住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并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
(二)非标电动车
1、上牌时间
2019年4月15日前,可在2020年5月30日前注册登记上牌,2019年4月15日后购买非标电动车不可上牌。
2、所须证件
持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明、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责任保险,申请办理有效期限为3年的临时通行号牌,并交验车辆。无法提供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等来历凭证和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的,可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本人提供车辆来源合法的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
十堰市电动自行车号牌正面的颜色为两种:绿底白字,用于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白底红字,用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号牌首数分别按下列标准划分号段:
主城区(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首位为“0”;
郧阳区:首位为“1”;
郧西县:首位为“2”;
竹溪县:首位为“3”;
竹山县:首位为“5”;
房县:首位为“6”;
丹江口市:首位为“7”;
武当山特区:首位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