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居民在购买药品上出现了不便,为了减少市民私自前往医院,出现不必要的交叉感染,危机个人安全。因此武汉市首次开通三家定点医疗机构线上医保支付功能,在线支付就能报销个人部分,下面我们来看如何网上刷医保卡。
据了解,近期我市还将有更多医院开通互联网诊疗,并纳入我市医保支付。患者在支付方式上,实现医保在线结算,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诊疗医疗服务的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线上、线下保持一致。在药品配送上,医疗机构可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药品配送上门服务。
武汉协和医院微信在线问诊方式http://www.wuhan.com/life/38655.html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在线问诊方式http://www.wuhan.com/life/39257.html
如果您是在互联网医院普通门诊就医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以下简称门诊重症)部分病种的参保患者。可以在具备互联网诊疗服务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在线看病就诊。
参保人员登录定点医疗机构的互联网医院平台,实名注册后,选择医生进行网上问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给出专业的解答和建议,并根据患者病情开具处方。已纳入医保的三家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和武汉市中心医院。这意味着市民在家中,就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线上诊疗,医保支付,药品通过线下配送到家。
注:对象为门诊常见病和慢性病。
目前大部分医院只接受在武汉市内患者线上购药,并配送至家中。另外,按照卫健部门管理规定,网上诊疗以复诊、慢性病、常用药为主,草药、针剂、毒麻精神类、放射性药品及其他高风险药品暂不纳入处方配送范围。药品为特殊商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2月23日,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公布了18条措施服务疫情防控和日常医疗保障。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定点零售药店扩大到50家、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等备受非新冠肺炎病人关注的内容列入其中。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方便群众就医购药的实际需要,着眼于进一步做好日常医疗保障,本市医保部门再推出以下措施:
(一)
将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定点零售药店扩大到50家。为进一步方便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患者就近购药,有效解决购药难问题,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定点零售药店在原有10家的基础上新增40家,扩大至50家,确保中心城区每个区不少于4家,新城区每个区不少于2家。
(二)
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充分发挥互联网远程医疗优势,让患者足不出户就能得到医疗服务,有效降低患者到医院就诊产生交叉感染风险,将具备互联网诊疗服务资质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复诊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实现线上诊断、处方外配、在线支付和线下药物配送上门服务。
(三)
鼓励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新项目。适应医疗机构应用新技术的需求,进一步加快新技术、新项目的价格审核,对本市医疗机构的创新项目优先申报纳入医保,促进新技术和新项目尽快投入临床应用,造福广大患者。
(四)
合理设置医保总额预算管理指标。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肺炎医疗费用单列,实行按项目据实结算,不占医疗机构总额预算指标,同时适当调整医保总额预算指标,保障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五)
稳妥实施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在前期贯彻落实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医保局支持,将新纳入目录药品和国家谈判药品及时挂网,保证医疗机构能及时采购、患者能及时用到所需药品。
(六)
持续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为进一步惠及更多患者,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在本市落地实施,继续做好本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七)
延期缓缴医疗保险费。为帮助企业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确因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或无法通过税务部门对外提供的“非接触式”方式按时办理医疗保险缴费业务的企业,可以以不见面方式申请办理延期缴纳。
(八)
适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探索建立医疗机构诊疗服务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应医疗服务成本和价值变化,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九)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完善 DRG 分组、医保支付政策和经办管理流程,建设DRG付费信息系统,适时启动试点医疗机构按DRG付费。
(十)
推进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加快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经办环节的优化整合,实现参保人员就医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进一步推进相关部门信息系统数据互通共享,推出更多的“不见面”办理事项,能够网上办的尽量网上办,让群众享受更加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