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伙伴因为个人原因,需要将公积金从异地转移过来,而公积金异地转移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那么公积金异地转移需要办理哪些业务呢?如何才能够申请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各阶段办理时限要求,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受理职工申请后,审核信息相符的,武汉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开具《异地转移联系函》,并传递至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异地转出中心收到《异地转移联系函》后,应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反馈确认信息。
转出中心审核信息无误,且符合当地转出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职工的账户信息和销户资金转移至武汉中心;
审核未通过的,也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原因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反馈至武汉中心,由武汉中心通过短信告知职工。
武汉中心收到转入资金及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传递的职工账户信息后,核对信息和资金一致的,在3个工作日内将转入资金计入职工个人账户,并通知职工入账情况。核对不一致的,武汉中心和转出中心协商办理。
注意:
再次发起异地转移申请的条件:在“异地转入联系函办理进度查询”中,当联系函状态为“失败办结”,交易状态为“联系函作废”时,才能再次发起异地转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