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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北养老金上调通知

作者:whlhm 时间:2019-04-23 16:28:50

近期,国务发布了最新养老金上调政策,随后湖北省跟从政策上调养老金,目前养老金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部分,那么2019湖北养老金上调多少呢?2019年湖北养老金什么时候发放?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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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湖北养老金上调通知

近日,湖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文件,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5.1%,预计将惠及全省540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

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是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第3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退休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3次同步调整待遇。

湖北省去年已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调整办法,体现制度并轨、规则公平,今年,继续按照统一调整办法,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结合。

“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调”“长缴多调”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的关怀照顾。

二、养老金上调什么时候发放

01、2月补发:开始执行补发,7月15日发放到手,增幅5%左右!

02、7月15日发放: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1调整5%左右增幅。自2019年1月1日起,继续为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今年调整按照5%左右的增幅进行。

03、调整对象: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参加此次调整,将惠及24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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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9年养老金上调多少

2019年养老金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同时,进行差额补足,具体内容如下:

(一)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

1、与缴费年限挂钩

(1)缴费年限每满1年情况

2019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

(2)缴费年限不同情况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1)养老金由高到低分档

将退休人员2018年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三档:

527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3770元(含)~527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

377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进行差额补足

通过采取低者高调、高者低调的方式,保障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

3、适当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1)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

针对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为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自2018年起,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均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

(2)享受到40元至7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

2019年继续坚持这一做法,对在2018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到40元至7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

(3)年龄越大,加得越多

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在此基础上,今年新增了对65岁以上退休人员中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以体现对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进一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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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9年基础养老金标准

(一)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按照人社部和财政部去年下发的意见,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1)65岁及以上城乡老年居民

对65岁及以上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

(2)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

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应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也就是说,65岁及以上城乡老年居民,还有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他们的基础养老金有望多涨一点。

(二)调整老工人退休待遇

继续单列调整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

(1)享受100%退休待遇

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岁以上,国家规定他们可享受100%退休待遇,此次调整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金额。

(2)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金额,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三)不低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

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

(1)养老金补足到平均水平

按照定额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后,上述人群中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2)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同时,在2018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五、相关疑问解答

(一)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怎么办?

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可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有以下处理办法:

(1)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然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2)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保机构按照程序,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二)养老金能提前支取吗?

(1)一般不可以提前支取

根据现有制度,养老金一般不可以提前支取。

只有两种情况可以提前支取个人部分:一是出国定居,二是死亡。

(2)未缴满15年只能提取个人部分

退休时如未缴满15年,只能提取个人部分。

我们所缴的社保进入了统筹帐户和个人帐户这两个账户,如果在办理退休前去世了,继承人是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中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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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哪些人不能拿到养老退休金

(1)未参加过待遇资格认证的

此前关于集中资格的认证已经取消,但并不代表不用资格认证了。长期不进行这个认证,就不能享受此次养老金的发放。

(2)已死亡却继续冒领养老金的

有些家里领取养老金的老人去世之后,家里人故意隐瞒,继续用老人的身份领取养老金。这种情况,不仅拿不到补发,一经发现还会被追讨之前发放的。

(3)重复领取养老金的

就是那些一面领取社保待遇一面领取城乡居保待遇的人。

(4)服刑期间的人不能领取

出狱之后如果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养老金会在第二个月开始发放。

(5)没有进行银行实名制的

养老金发放人和银行账户的信息要保持一致,一旦发现身份信息错误,这个钱是不会补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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