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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变更

作者:whzy 时间:2019-03-26 11:25:50

不动产权的变更涉及到许许多多的方面,许多有不动产权变更问题法人人都想知道,办理不动产权变更业务需要哪些资料,在哪里可以办理不动产权的变更等问题。

接下来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给大家做一个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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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利人申请。

2、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3.《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变更登记证明材料:

(1)自然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变更的,提交新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原件);

(2)更址的,提供房地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等发生改变的材料(原件);

5.房产分户图(复印件);

6.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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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4、收费依据及标准

1.更名的,住宅:40元/件;非住宅:275元/件(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2.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不收费。

3.符合相关减免政策的,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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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温馨提示

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

境内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地区自然人: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华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

外籍自然人: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或者其所在国护照;

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其他身份登记证明;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其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

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其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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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武汉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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