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教育局发布了最新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1年普通高中“宏志生”录取名单的通知》,其中公布了33名“宏志生”录取名单。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宏志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有关部门出具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所在初中毕业学校推荐、公示,区教育局审查,市教育局审核认定,邱晨晨等33名学生符合“宏志生”招生条件,批准为相关学校的“宏志生”(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布。
各区要督促各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资助政策,每位“宏志生”免交3年学费、书费,计人民币约6000元;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每月给予每位“宏志生”100元生活补贴,3年计人民币3000元。要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宏志班”办班质量,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
武汉市第二中学(1人):邱晨晨
武汉市汉铁高级中学(3人):王如美、吴嘉晔、杨雅楠
武汉市第四中学(1人):伍彭涛
武汉市第三中学(1人):王李超
武汉市第四十九中学(2人):陈佳麒、宋新宇
武汉市洪山高级中学武汉外国语学校光谷分校(1人):王仲岩
武汉市长虹中学(2人):蔡喻婷、李小千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 (1人):李佳俊
武汉市汉南第一中学(2人):石博雅、龚德强
武汉市吴家山中学(2人):谢晓云、汤不凡
武汉市蔡甸区汉阳一中(2人):吴克本、王昌宇
黄陂区第一中学(2人):徐可欣、李艳雯
新洲区第一中学(11人):刘中晴、潘许倩、蔡丽芳、黄建豪、梅综美、陈思宜、吴琦、隗志洋、徐红、黄菲、周红平
武汉市常青第一中学(2人):欧阳子俊、曹思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