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有长春街小学,而2021年后将新增一家长春街第二小学,可能很多人并不知道,因为这所小学仍然在建设中,预计完工后可面向周边居民适龄儿童招生,要问具体何时可以建成投入使用,下面我们来看详情。
截止至2021年5月6日,经查,位于沿江商务区的江岸区长春街第二小学还在建设中,预计今年秋季完成建设。待正式交付使用后会统筹做好具体办学安排。
1、凡2021年6月21日前户籍在江岸区,户籍地址和住房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将按照社区划片对口入学。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入学,请家长认真了解。
①具有江岸区户籍,但是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②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直,但房产为祖辈所有且监护人名下另有房产;
③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监护人不拥有房屋完全产权;
④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改户籍地址5年内学位已用;
⑤2020年6月21日以后才将户口迁入江岸区;
⑥2020年6月21日前监护人(学生本人)持有江岸区有效居住证;
⑦江岸区落户的留汉大学生子女;
⑧监护人持有江岸区户籍或居住证的外籍港澳台适龄儿童。
《江岸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入学工作的意见》中指出:择校生六年后小升初不享受就读学校对口升学政策,同时自愿放弃初中毕业年级“分配生”资格。因此,小学择校时签订了“小升初不享受申请就读学校对口政策承诺书”,就不能升入就读小学对口初中就读;择校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小学对口初中就读;择校生要自愿放弃初中毕业年级“分配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