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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区华苑幼儿园2020年招生学费

作者:whlhm 时间:2020-07-09 18:09:35

7月7日武汉市江汉区华苑幼儿园发布2020年秋季招生公告,提到该幼儿园属于市级示范幼儿园,按照武汉市相关收费规定为500元一个月,伙食费园区自定,保教费是一次性收取的,基本按5个月计算。7月14日至20日可进行网上报名,可提前拨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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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区华苑幼儿园学费及电话

收费标准:保教费500元/月,伙食费15元/天。按学期一次性收取保教费及幼儿伙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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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85313695—8008

2020江汉区华苑幼儿园秋季招生公告

本园秋季入园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武汉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及市区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保证该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本园本次招生工作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幼儿园性质

我园隶属于江汉区教育局,为公办性质园所,是武汉市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幼儿园收费标准为保教费500元/月,伙食费15元/天。按学期一次性收取保教费及幼儿伙食费。

二.招生范围

本次幼儿园招生区域为:江汉区汉兴街华苑里社区

三.招生计划数

招生数为:75名小班幼儿。

四.招生条件

(一)年龄条件:

入园年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教育教学活动的幼儿。

(二)户籍与房产条件

对具有本辖区常居户口的适龄幼儿,入园坚持“人户合一”的原则,即适龄幼儿的户籍必须与其父母户籍和实际居住地相统一,即:

1. 适龄幼儿户口及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同一户口上,且户籍所在地为华苑小区,且房主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

2. 如幼儿父母名下无房产者,实际住房产权是适龄幼儿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请提供由房地局开具的幼儿父母“无房证明”。

五.录取办法

(一)发布招生公告 (7月7日—13日)

(二)报名登记时间(7月14日—20日)

网上报名开始时间:7月14日上午10:00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7月20日晚上10:00

六.报名要求

用手机微信扫“智慧校园”二维码网上报名时,请家长依据要求填写家庭、幼儿年龄等真实信息,提供房产证、土地证、户口簿(户主首页、幼儿页)、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扫描照片。

七.确定录取名单(7月23日)

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数,报名登记及信息核验情况,优先招收人户合一的适龄幼儿,确定录取幼儿名单,于7月23日通过手机短信发放幼儿录取结果。若招生计划数大于报名数的,可在录取报名幼儿后,适当放宽条件进行补录;对招生计划数小于报名数的,优先解决“人户合一”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对有我辖区房产但户籍不在本辖区居民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原则依据房产持有年限长短顺序录取;对招生计划数等于报名数的,则可直接完成录取工作。

备注:在幼儿园有富余学位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解决华苑里社区及周边居民适龄子女入园需求。

八.注意事项

本次招生,幼儿园是以符合条件为录取标准,不会以家长报名先后顺序录取。所以请新生家长于7月14日上午10:00—7月20号晚上10:00之间,用手机微信扫“智慧校园”二维码(见附件1)进行网上报名(特别提醒:7月14日之前扫码会显示“报名已结束”,属于正常现象,因为报名通道未开启。7月14日上午10:00报名通道才正式开启,再扫码就可以填报信息,上传资料了!),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填写真实信息、上传所需资料图片,过时报名通道将关闭。请报名的家长于7月23日依据监护人预留手机短信提示、查询幼儿审核结果。

九.办理入园手续

根据报名计划,我园将以电话通知网上资料审核通过的幼儿来园现场办理入园手续,请现场提供房产证、土地证、户口本、幼儿出生证明的原件、复印件(经审核后,只交复印件)现场审核通过者,领取《幼儿入园通知单》。逾期没有来园办理入园手续的视为放弃,园所不保留学位。

正式入园时间(2020年9月1日)

此公告仅供当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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