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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登记

作者:whlhm 时间:2020-06-08 11:22:12

6月8日武汉市洪山区开启辖区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工作,本次网上登记时间截止至19日20点,广大家长在时间范围内登记即可,没有先后顺序,不必集中一个高峰时段进行。在登记时注意对口入学、统筹入学须知,来看通知。

一、洪山区新生入学服务平台

洪山区适龄儿童网上登记时间:2020年6月8日至19日每天8:30至20:00(注:2020年小学新生网上登记时间时限内完成规定操作均平等有效,建议家长错开登记高峰时段,如网上登记第一天,避免网上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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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填报须知

洪山区新生报名入学及网上登记对象:

2013年9月1日一2014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洪山区户籍适龄儿童,或者其监护人具有洪山区居民居住证。(注:具备上述条件但超龄的少年儿童须持有《缓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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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况不属于洪山区登记范围:

①201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

②监护人房产在洪山区,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其他区。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对口入学:

①具有洪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其监护人房本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如果监护人提供房地部门《无房证明》,根据祖辈房产信息综合判断)(简称“房户一致”);

②被拆迁的原户籍为洪山区的适龄儿童(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被拆迁后迁入户籍地为洪山区的适龄儿童。

统筹入学:

①监护人持有洪山区的居住证和与居住证地址一致房本的适龄儿童;

②仅适龄儿童户籍在洪山辖区内;

③监护人户籍或居住证在洪山区的港澳台适龄儿童;

④监护人户籍符合“大学生落户”政策迁入洪山区,其适龄子女;

⑤监护人为持洪山区居民居住证的随迁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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