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2020年武汉幼升小的招生工作正在逐步的展开过程中,这其中涉及到一大部分非武汉市户籍,但是在武汉定居生活或者是工作的家庭的子女入学问题,那么针对这一类家庭的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又是怎样的呢,需要哪些入学证明呢。
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4月30日前,持我市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持有我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可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4月30日前,持我市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1.依然是孩子的出生证明。
2.监护人在该区的居住证、以及租房协议。
3.工作证明(就业证、营业执照、或单位工作证明)
答: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过程中,或仅持有居住证,但没有就业证明(经营许可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其子女不符合在江汉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不能在江汉区入学。就业证明以人社部门开具的为准。
小编点评:非武汉市户籍的随迁子女在办理好居住证或者是就业证明之后,可以与武汉市户籍的享受同等的入学待遇,所以大家也不用担心哦。